日前,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法院在妥善辦理一件件看似尋常的“小”案件中解民憂、紓民困、暖民心,彰顯為民情懷,踐行司法為民。
督促修好電梯
解開業主心結
“羅庭長,電梯修好了,我代表3單元全體業主感謝您。”接到某小區業主任某的電話,遼中區法院立案庭庭長羅紅云一顆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
事情還要從半個月前說起。某小區業主任某來到法院稱要起訴物業公司,情緒特別激動。羅紅云見狀立即上前了解情況。原來,任某所居住單元的電梯發生故障無法使用已兩月有余。其間,任某家老人、孩子每天上下樓產生諸多不便,多次找到物業公司要求維修電梯,但一直沒能解決,讓任某心中結下一個疙瘩。
羅紅云了解事情原委后,建議任某接受訴前調解,力爭盡快解決糾紛,任某接受了這一建議,當天沒有起訴。
任某走后,羅紅云立刻聯系某小區的物業公司。物業經理表示,因電梯維修費用承擔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所以一直沒能維修。羅紅云立即與法官助理田青來到物業公司進一步做調解工作,充分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并從維護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和諧關系角度深入細致地勸解,物業經理終于表示將盡快維修電梯。盡管物業經理答應維修電梯,但羅紅云仍不放心,多次通過微信、電話與物業經理溝通聯系,督促其盡快維修。日前,羅紅云接到業主任某打來的電話,才出現文章開頭的一幕……
下水道“通”了
業主心“順”了
家住遼中區茨榆坨街道某小區的業主富某某近來發現,自家天花板及墻面污損嚴重,經與樓上住戶、物業公司了解,原來是共用下水管道在二樓轉彎處堵塞,污水從二樓衛生間馬桶處溢出下漏,一樓的富某某一家才“遭了殃”。
多次協商后,各方就責任劃分和賠償數額始終未達成一致,富某某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法院茨榆坨人民法庭受理該案后,庭長于洋邀請物業公司管理人員、雙方當事人及人民調解員共同到現場勘驗,在查明衛生間下水管道堵塞原因、核實房屋受損情況、確定各方責任基礎上,現場組織幾方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于洋深入釋法析理,指出通過鑒定評估損失不僅增加訴訟成本,也耗時費力,不利于糾紛解決。從踐行“兩鄰”理念出發,耐心地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物業公司管理人員當即表示,愿意出工出料對下水管道進行疏通維護,對受污損墻體進行粉刷,樓上各住戶也紛紛同意適當賠償……富某某對調解方案非常滿意,各方握手言和。
4天后,富某某趕到法庭道謝,“我為這事鬧心好一陣了,下水道不通,房子沒法住人,真沒想到法庭只用4天時間就給我解決了。”富某某緊緊握著于洋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