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四段四集中”
即同類案件集中提前介入、集中受理、集中審查、集中移送起訴;在同類案件審查起訴時,集中傳喚犯罪嫌疑人、集中權利義務告知、集中進行法律宣傳教育、集中認罪認罰;對于決定起訴的同類案件,集中提起公訴、建議法院集中審理、集中開庭、集中宣判;對于擬不起訴案件集中經檢察官聯席會、集中公開聽證、集中檢委會審議、集中宣告不起訴決定。
新模式成效
截至目前,通過“四段四集中”辦案模式已成功辦理兩批次危險駕駛起訴案件、一批次故意傷害起訴案件、一批次盜竊相對不起訴案件、一批次故意傷害不起訴案件,共計28件33人,辦案總時長約10天,平均每日辦案量2.8件。
本報訊 今年年初,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選取部分基層院開展輕罪治理試點工作,沈北新區人民檢察院成為第一批試點基層院。此后,沈北新區輕罪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正式揭牌啟動,并創新辦案方式,建立“四段四集中”的辦案模式,打造一條從“源頭”到“出口”的輕罪案件辦理高速路、快速路。
沈北新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在辦理姜某某盜竊案時,因其系拾荒人員,無近親屬及固定居所,無法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公安機關擬對其提請批準逮捕,我們檢察官對在案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后,結合其犯罪動機、數額、情節等因素綜合認定該案符合相對不起訴標準,不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強制措施。”該負責人稱,鑒于本案的特殊性,檢察官決定:在公安機關刑拘期滿僅剩的3天時間內,完成對該案的審查起訴工作,并在犯罪嫌疑人刑拘期滿前向其宣讀不起訴決定書。此舉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最大限度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輕罪案件辦理中的“高質效、快準穩”。
對于案件數量大、輕罪案件多、認罪認罰率高的基層司法機關起到了增效減負的積極作用,在提高案件辦理時效、節約司法資源的同時,凸顯了檢察機關在司法環節中承上啟下的能動作用,展現了檢察權行使過程的公正性、公開性和透明度,展示了檢察官在定罪量刑上的專業性和精準性,更有利于同案同量、同案同判,彰顯了司法的公平與正義,獲得了公安機關、法院、律師及案件當事人的高度認可和一致好評。
該模式成為沈北新區輕罪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工作的新亮點,沈北新區檢察院將繼續以輕罪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為載體,圍繞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進行多維度探索,在堅持依法履職的前提下做好前延后展,不僅要做好輕罪前期的“快辦”工作,更要做好輕罪后續的“治理”工作,努力打造現代化輕罪案件治理體系,更好助力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