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是指哪些案
所謂“小案”,主要是指常見多發、更貼近群眾生活的十種類型案,即涉及教育領域、就業領域、醫療領域、安居領域、養老領域、婚姻家庭領域、環境保護領域、安全生產領域、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及其他易引發關注的敏感“小案”。“小案”不小,件件關乎民生,件件牽連民心。
本報訊 日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以“如我在訴”意識辦好關系民心向背“小案”的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共五部分,針對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從“小案”內涵、“小案”類型、處理好涉及“小案”的五個關系、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以及加強組織實施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指引。
據了解,《工作指引》的制定是大連法院貫徹落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關于以“如我在訴”意識辦好關系民心向背的“小案”的部署要求的一項重要舉措。“如我在訴”就是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場,想問題辦事情。法官不僅要依法居中裁判,還要多想想,如果我是當事人,希望法院怎么做?要以辦好民心“小案件”,彰顯為民“大情懷”。
《工作指引》進一步規范了處理好涉及“小案”的五個關系。在“小案”辦理過程中,要切實處理好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居中裁判與能動司法、法律適用與自由裁量、專業審判與服務群眾、強制執行和善意文明執行的關系,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環節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