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3日,由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檢察院、振興區人民法院聯合共建的全省首個行政化解聯絡站在振興區法院掛牌成立,振興區檢察院檢察長吳鳳杰與振興區法院院長呂姝一起為聯絡站揭牌,并會簽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建立聯絡站實施細則》。
吳鳳杰向記者介紹,為助推丹東全面振興新突破行動,振興區檢察院創新工作思路,決定強化行政檢察工作銜接,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切實推動訴源治理。這一思路得到了上級院的支持,于是振興區檢察院與區法院聯系,結合實際工作研究論證了建立行政化解聯絡站的必要性。
掛牌儀式結束后,振興區檢察院隨即召開了來某某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糾紛非訴執行案聽證會。
參與辦理此案的振興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邱曉瑩告訴記者,這起案件的當事人來某某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被行政機關處以1萬元罰款,因來某某不交罰款,行政機關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收到申請后就將案情告知了檢察機關。
檢察官許涵和邱曉瑩同法院一名法官到來某某的家和社區走訪,了解到來某某生活并不富裕,來某某向檢察機關表示沒有能力一次性繳納行政罰款。因行政機關處罰適用法律正確,考慮到本案涉案金額較小,有化解的可能,檢法機關研究爭議根源,通過對來某某耐心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走出誤區。
在檢察機關召開的公開聽證會上,聽證員們聽取當事各方的陳述,認為此案可以在交罰款的方式上協商。在檢法機關溝通、引導下,在社會力量參與辦案下,行政機關最終同意將罰款繳納方式變更為分期繳納。來某某當場表示,一定想辦法按時分期將罰款交上。
吳鳳杰說,行政化解聯絡站成為行政爭議化解的“集散地”和“樞紐點”,推動全地區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