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月14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丹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丹東市知識產權局與丹東海關聯合簽署了《加強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合作備忘錄》。
丹東中院副院長王傳福介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的重要內容,也是改善營商環境、打造對外開放新前沿的重要保證。此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標志著丹東地區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四部門將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資源共享、聯合執法、搭建政企溝通平臺、培樹優勢企業等方式,完善丹東地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行政保護與海關保護的協作機制,優化面向丹東地區知名品牌和優勢企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措施,為推進全市經濟健康發展、優化良好進出口營商環境作出新貢獻。
近年來,丹東中院認真落實《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妥善應對新時代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新使命新任務,充分發揮遼寧東部六市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職能,緊緊圍繞丹東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戰略目標,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制定《關于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件的審理指南》《關于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理指南》等審理規程,自2018年6月集中管轄六市知識產權案以來,依法公正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078件,服判息訴率和調解率分別高達97.8%和73%。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建立并發揮丹東市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基地作用,出臺推進科技創新九條意見,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專家庫,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為丹東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創新型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