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19日,記者從鞍山市政府召開的《鞍山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鞍山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實行“零門檻”落戶,逐步實現以居住證為載體的戶籍管理制度。
據介紹,近些年,受多方面因素影響,鞍山人口外流情況較為嚴重,很大程度制約了城鎮人口均衡發展,鞍山市委、市政府對此情況高度重視,為進一步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取消落戶限制,加大公共服務供給,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若干政策》主要包括落戶及辦理居住證政策、住房政策、社會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就業政策、進城農民利益保障政策及人才政策等七方面。其中,落戶及辦理居住證政策最受關注。
“外省市非戶籍人口原來落戶必須以‘穩定住所、穩定就業’為前置條件,否則不予落戶。新政出臺后,實行了按戶口遷出地分類登記的‘零門檻’準入政策,即投靠親戚朋友、租房等情形均可以來鞍山落戶,對遷入條件徹底進行了全面放開。”鞍山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陳麗告訴記者,公安機關將取消非戶籍人口遷入限制,逐步實現外來人口“落戶無門檻,遷入無障礙”。
《若干政策》要求進一步簡化落戶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在下發審批權限和縮短時限上帶來新變化。就此,陳麗解釋,共有兩方面變化:一是全面下放了戶口遷入城區、城鎮審批權限,全市實行外省市準遷業務“一門辦、即時辦”。二是全面縮短了辦理時限,最大限度地提升了辦事效率。對于一些無需審批的外省市夫妻之間等三投靠和引進人才等高頻次戶籍辦理事項,甚至可以實現當場辦結,最大限度地為群眾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