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用酒精、色素等材料勾兌“藥酒”并標注療效,堂而皇之地參加各類展銷會進行銷售。近日,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制作、銷售假藥罪對郭某批準逮捕。
郭某苦于找不到賺錢的門路,想到制售“藥酒”牟利。他簡單地認為“配制假藥酒只用于外敷,雖然不會有療效但也不會出問題。”于是在網上買到薄荷、樟腦等材料,加水按比例自己勾兌“藥酒”,還購買了白色塑料瓶包裝,在外包裝上注明該“藥酒”可以治療各種風濕病、關節痛等疾病,并標注內含各種中藥材。為了拓寬銷路,郭某頻繁參加各地的展銷會,布展宣傳,甚至打出了“免費試用,無效退款”的廣告。經此包裝和推銷,截至案發,郭某共計銷售獲得贓款1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