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26日,燈塔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燈塔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永波出庭支持公訴,燈塔市檢察院全體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旁聽了庭審。
據悉,該起詐騙案是劉永波直接辦理的一起捕訴一體案件,在審查逮捕階段,公安機關以招搖撞騙罪提請逮捕,經教育,犯罪嫌疑人楊某某、霍某某從拒不認罪到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并向被害人退還贓款。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移送審查起訴后,劉永波親自提訊了犯罪嫌疑人,制作了起訴書、訊問犯罪嫌疑人提綱、舉證質證提綱、公訴意見書。
庭審中,劉永波宣讀了起訴書,依法對二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出示了案卷全部證據,并進行質證,發表公訴意見,二被告人主動認罪悔罪,并表示接受法庭審判的結果。
由檢察長直接辦理案件,不但為燈塔市檢察院檢察業務建設提供直接經驗,還發揮了以上率下、示范引領的作用,從而提高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