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升級改造后的某印染企業的負責人對遼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深有感觸地說:“我們通過自身升級,取得了環境保護和減少成本支出的雙贏效果,檢察機關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工作真是做到了家?!?
原來,去年9月,遼陽縣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線索,稱遼陽縣內某印染企業涉嫌排放廢水污染環境。遼陽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會同環保等行政部門對該企業進行了聯合調查,經查實,該印染企業工業廢水隨意排放導致土壤、水源不同程度受到污染,行政部門依法對該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
辦案中,遼陽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楊勇一方面督促環保部門對受污染的土壤進行風險評估,明確修復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同時對企業設施升級改造提出整改意見。另一方面,堅決糾正企業在生產經營中不計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的偏頗做法,引導企業在環境保護和治理上舍得投入,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和環保意識。最終,該企業對生產工藝進行了徹底改造,用環保原材料及工藝替代污染性嚴重的傳統生產方式,并對廢水處理設施進行有針對性的升級改造,經有關部門檢測,污水處理污泥全部達到無害化處置要求。
最近,升級改造后的印染企業因為摘掉了“嚴重污染環境”的帽子,徹底擺脫了“開三停四”、限產限量的限制,好久不聯系的客商紛至沓來,生產訂單讓企業應接不暇,企業又恢復了昔日的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