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2月19日9時,臺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臺安縣人民檢察院訴被告臺安縣國土資源局怠于履行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一案。該案系鞍山市法院系統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臺安縣檢察院起訴認為,臺安縣國土資源局在處理違法行為人尹某在臺安縣西佛鎮西佛村擅自取土,破壞土壤耕地一案中,未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未責令尹某繳納復墾費用,未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未采取有效措施恢復被破壞的耕地,致使20余畝耕地長期處于被破壞狀態,無法耕種。故臺安縣檢察院向臺安縣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臺安縣國土資源局怠于履行監管職責違法,責令被告臺安縣國土資源局全面履行法定監管職責。
臺安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臺安縣國土資源局負有土地監察管理的法定職責,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尹某及時修復被破壞耕地,各項處罰決定亦未得到有效執行,致使20余畝耕地長期得不到有效復墾,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長期處于受侵害狀態。
經合議庭評議,為保護土地資源,依法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支持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依法當庭宣判,判決被告臺安縣國土資源局怠于履行監管職責違法,責令被告臺安縣國土資源局全面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在2019年5月1日前將臺安縣西佛鎮西佛村被破壞的耕地恢復原狀。
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既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職責,也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該案是鞍山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省、鞍山市檢察系統相關人員到庭觀摩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