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昨日從省司法廳了解到,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和商會組織優勢,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省司法廳、省工商聯聯合下發《關于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中明確,全省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認識到推進民營企業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意義,拓寬化解民營企業矛盾糾紛解決途徑,最大限度發揮人民調解優勢和職能作用,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意見》中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機關要搭建民營企業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平臺,通過聘請專、兼職人民調解員并確保其工作環境等形式,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綜合素質。發揮現有人民調解組織和商會調解組織的職能作用,建立民營企業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參與民營企業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全省人民調解組織和民營企業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要積極參與民營企業商事糾紛的調解工作,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尊重當事人權利,按照受理分流、依法調解、協議履行等工作流程有效地化解糾紛;全省司法行政機關要與工商聯、民政、仲裁機構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