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昨日從鞍山市公證處了解到,為合理解決租房“老賴”問題,有效減少社會矛盾點,鞍山市公證處新增辦理保全單方收回出租房屋公證業務。
某公司系鞍山某寫字樓的出租人,在以往的租賃經營中經常出現租戶租約到期后鎖門跑路或者失聯,房屋無法騰退也無法順利續租的情況,導致遭受損失。11月22日,該公司了解到可以通過公證解決上述問題,便在新租戶租賃房屋時,共同到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租賃合同公證。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可以根據經過公證的租賃合同,在公證處的幫助下,啟動保全單方收回出租房屋公證,合法騰退房屋。
鞍山市公證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單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業進行保全證據公證是在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經過公證的合同(協議)義務時,出租人可申請單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業進行保全證據公證,公證員將到租賃場地對承租方物品進行清點,全程進行錄像。公證員對現場物品進行貼標、編號、登記、裝箱并密封。清點完畢后,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物品登記清單和現場記錄上簽名,清點的物品交由出租方按照合同處理,出租方可順利收回出租房屋。
此外,申請人應當有能力控制證據保全現場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申請人無法控制現場局面的,公證機構應當不予辦理;已經開始取證的,可暫時中止保全程序,待恢復正常后視情況繼續或者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