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1月20日,錦州交警部門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在全錦州范圍開展交通違法整治統一行動。行動期間共檢查車輛2729臺,查獲飲酒駕駛17起、醉酒駕駛4起、涉牌涉證案件32起,行政拘留16人。
整治地點:錦州市凌河區
11月20日21時,孫某駕駛牌號為遼G285**的輕型普通貨車沿重慶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與鋼廠街交叉口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血液酒精含量司法鑒定,孫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1毫克。孫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凌河交警大隊立案偵查。
孫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錦州凌河交警大隊立案偵查
整治地點:錦州市松山新區
11月20日20時23分左右,王某駕駛牌號為遼G813**的小型客車沿松山新區福州街由南向北行駛至錦興路交叉口處被松山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8毫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松山交警大隊給予王某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整治地點:錦州市古塔區
11月20日7時57分,張某某駕駛豫G0S8**黃色大眾牌小型轎車行駛至古塔區解放路與人民街交叉路口時,被古塔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5毫克。隨后,執勤民警立即將張某某帶至錦州市中心醫院提取其血液樣本,抽取后立即封裝送往北鎮市人民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進行血液乙醇含量鑒定。經鑒定,張某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中每100毫升血液中含乙醇85毫克,張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古塔交警大隊已對該案件開展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