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0月30日,由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波等3人惡勢力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波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張恒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李玉鑫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本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該地區判處的首起涉惡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波在擔任大連市普蘭店區楊樹房街道河西村黨支部書記和大連市普蘭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楊樹房中隊中隊長期間,伙同被告人張恒、李玉鑫多次毆打當地百姓。該惡勢力組織成員利用自己的職權,無視群眾監督,毫無敬畏黨紀法律之心,多次毆打群眾,致使一名群眾身受輕傷、多名群眾受傷,在當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期間,控辯雙方圍繞非法證據排除、是否有管轄權、是否系惡勢力組織、相關證據是否達到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是否已過追訴時效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出庭的公訴人通過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圓滿完成了出庭公訴任務。
本案的有力指控沉重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彰顯了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勇于擔當、敢于亮劍的堅定決心和堅強意志,切實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今后,開發區檢察院將繼續嚴格執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工作要求,精準打擊涉黑涉惡犯罪,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其做大成勢,為建設平安新區作出檢察機關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