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10月17日從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受理了轄區內首例涉惡案件,并依法對涉嫌強迫交易、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蔣某某等5人批準逮捕。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蔣某某、王某、潘某等小區物業人員形成涉惡團伙,自2014年起,在丹東市振興區萬盛佳苑小區門前私自設置路障,伙同小區保安阻礙小區業主從外部購買各類裝修材料進入小區,強制業主在裝修時購買由蔣某某等人銷售的沙子、水泥、潔具、瓷磚等各類裝修材料,并由蔣某某等人進行裝修。今年8月這一涉惡團伙被公安機關打掉。
為辦好轄區內首例涉惡案件,振興區檢察院明確專門檢察官辦案組負責涉惡犯罪案件,加強與偵查機關協作,完善此案的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機制,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全面及時收集、固定、完善證據。檢察官辦案組同步看卷,提出詳細書面偵查提綱,對于案件中惡勢力組織架構、“軟暴力”相關問題、涉嫌多個罪名的具體偵查方向等與公安機關進行深入交流。
振興區檢察院確認本案為涉惡案件后,及時上報丹東市人民檢察院,在依法對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決定的同時,向偵查機關發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引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深挖案件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實,對涉黑涉惡案件實施精準打擊,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