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構建法官與律師新型職業關系,尊重和保障律師行使權利,更好地促進法官和律師在工作中良性互動。10月9日,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與沈陽市律師協會、沈陽市司法局律管處、和平區司法局聯合召開了“關于建立良性互動交流機制座談會”。和平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清杰,和平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占龍,沈陽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于振森出席會議,和平區法院及和平區司法局相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前,和平區法院和沈陽市律協進行深入調研,分別起草了加強良性互動的文件。會上,與會人員就兩份文件中的相關內容進行深入討論,重點討論了便利律師參與訴訟、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行律師調查令制度、保障律師人身安全、律師參與訴前調解和信訪化解、暢通法官律師溝通渠道等內容。通過討論,與會各方就建立良性互動機制達成共識,并就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安排。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機制的建立,將進一步規范法官、律師職業關系,提高法官、律師業務水平,更好地發揮法官、律師這一職業共同體在化解糾紛、維護權益、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