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公平、公正、高效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維護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關于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在保留委托評估這一傳統的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方式的基礎上,新增當事人議價、定向詢價、網絡詢價三種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的方式,此規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阜新市清河門區人民法院根據此最新規定在采用當事人議價方式確定一處不動產參考價后,對該不動產進行網絡拍賣,現正處在公告階段。
清河門區法院本次拍賣涉及的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因被執行人確無金錢給付能力,愿將其名下共有的自建房進行拍賣,經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共同、自愿選擇以當事人議價方式確定拍賣房屋的參考價。基于意思自治原則,經法院合議庭合議,同意當事人的財產處置參考價。
財產處置參考價方式的多樣化,有效的解決了財產處置變現難,對提升法院執行質效具有“一子落全盤活”的重要意義。今后,清河門區法院將繼續加大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涉案財產的變現力度,積極推動網拍,實現財產變現的快速化、最大化,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