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9月28日7時許,義縣人民法院16名執行干警冒雨來到義縣城關鄉西關村現場執行。在義縣人大、縣委政法委領導的見證下,經調解,義縣法院執行干警順利將場院、房屋、廠房及土地交付給申請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握手言和。
這是一起房屋、土地等租賃合同糾紛,經法院審理確認合同無效,判決被執行人應將涉案房產及土地等返還申請人。因為被執行人在涉案地點投資了設備、土地上種了樹木,雙方就賠償問題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被執行人拒絕騰出房屋,并表示,達不到賠償要求,就不離開爭議房屋。
了解這一情況后,義縣法院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執行方案,分別與申請人、被執行人講法律,講情理,多角度多方面和被執行人講解其中的利害,終于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理解和體諒。
在執行現場,義縣人大、縣委政法委領導表示,義縣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適用法律正確、執行方式得當、執行方法多樣、執行信息及時,適當的投入耐心,抓好結點,采取長效治理與專項行動相結合,一手抓清理積案,一手抓執結新案,治標治本雙管齊下,才能取得執行工作中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