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9月19日獲悉,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在前不久閃電出擊趕往大連市,成功執結一起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以最快速度讓申請人全額拿到了80余萬元賠償款。
原告苗某訴大連市某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經法院審理認定該醫院在對苗某愛人周某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且該過錯與周某死亡有主要因果關系,應承擔相應責任,故依法判決該醫院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80余萬元。因該醫院沒有履行判決義務,苗某于2018年8月中旬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受理該案后,執行人員一方面撫慰苗某情緒,另一方面多次致電該醫院法定代表人尚某,告知相關法律規定及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后果,并約請來法院解決問題。但尚某仍稱該案不存在醫療過錯,不承認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并態度堅決地表示不可能給付苗某賠償款。執行人員通過網上查控系統,發現該醫院賬戶沒有余額,也沒有其他登記財產。
因尚某拒不配合執行工作,執行人員決定立即趕赴大連,當面與尚某接觸,就地查控被執行人財產。8月中旬,執行人員直接來到該醫院堵住了尚某,面對執行人員突然“造訪”,尚某很驚愕,表示“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來到了大連”。但冷靜之后,尚某依舊以各種理由不予賠償,揚言表示,“我們是單位,看你們法院怎么執行。”
執行人員鄭重告知尚某,“依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被執行人為單位的,除了可以對單位采取罰款、加收延遲履行金措施以外,還可以對法人代表進行加入失信人名單甚至拘留等措施。”在兩個小時的交鋒中,尚某終于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表示愿意服從法院判決,對苗某進行賠償,并在當天就將全部款項打入指定賬戶。
至此,這件異地執行難案以最快速度執結。拿到全額賠償款的苗某大力贊揚執行人員“閃電執行”,表示“沒想到被執行人遠在大連市,法院還能這么快就執行到位,我真心感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