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8月28日從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院在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過程中,著力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今年5月,該院偵監處向民行處移送了夏某某非法行醫案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檢察官經審查發現,區行政主管部門對夏某某經營的養生館非法行醫問題疏于監管,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隨即組織人員調閱刑事偵查卷宗,并到涉案養生館進行了現場實地調查,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經查,夏某某于2017年9月27日申請注冊一養生館,企業類型為個人獨資企業,經營范圍為保健按摩(非醫療)。而夏某某本人并無行醫資格,其經營的養生館也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資格。開業經營近4個月,累計為他人開具中醫處方22人次,非法獲利數百元。今年1月15日,其為被害人金某某開具中藥,金某某服食后中毒,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經鑒定,金某某系因服食含有烏頭堿的中藥導致中毒死亡。
該院于今年6月立案,經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后向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對涉案單位進行調查并作出相應處罰,同時加強對轄區相關單位的監管力度,避免類似事件發生,確保社會公共利益安全。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并多次派員與該院民行處進行溝通,積極推進夏某某非醫師行醫案件依法辦理工作,對夏某某依法作出“沒收非法所得并處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在做好全區醫療市場日常衛生監督執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集中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