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就學習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今天接受了央視記者專訪——
黨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瞻遠矚、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舉措,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一是有利于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促進法治中國建設邁入系統推進的新階段;二是有利于統籌推進各方力量資源解決當前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促進社會主義法治邁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
三是有利于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治國理政全過程,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的決策部署,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奮力開創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新局面。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到,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
改革方案中明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負責全面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職責包括:
統籌協調全面依法治國工作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
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事項、重大問題
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協調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