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訴訟權益,依法懲戒“老賴”,決戰決勝“執行難”,8月15日,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了“鏖戰金秋強制騰遷”專項執行行動,對拒不執行判決義務、拒不騰遷的被申請執行人進行強制騰遷。本次行動由區委政法委牽頭,大洼區法院組織實施,公安、檢察、司法、綜合執法、消防、醫療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并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見證執行,形成了強大的聯動工作合力及震懾威力。
大洼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軍高度重視本次行動,多次召集相關部門研究部署,制定詳細的執行方案。本次行動由副院長羅慶明帶隊,執行局副局長王明明指揮調度,執行局全體成員參與。執行人員分成警戒組、清理組、記錄組,分工明確、責任清晰、執法文明。共派出執行警車8輛,執行法官及法警39人,全力保障本次執行行動順利、有序開展。
8時50分,執行人員抵達大洼區泰山中路的涉案庫房,仔細檢查涉案庫房及周邊建筑物中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隱患,并妥善安置好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后,開始實施騰遷行動。
2012年,本案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向大洼區法院起訴被申請執行人孫某某,因張某某出租給孫某某的房屋被政府劃入征收范圍,房屋租賃合同內容無法繼續履行,故請求孫某某解除與張某某的房屋租賃合同,并搬離房屋。經審理查明,大洼區法院判決解除原、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被告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將租賃房屋交還給原告。后經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審理均維持原判。但自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孫某某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張某某向大洼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執行人員反復多次工作,孫某某始終不履行判決義務,并以過激行為干擾法院強制執行,導致本案歷時時間長、執行難度大。
16時,本次強制騰遷行動順利完成,執行人員將騰遷出的物品放入指定地點保管,并將房屋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另因本案執行標的屬于政府劃定的征收范圍,因此騰遷完畢后,區政府采取了強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