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7月25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遼寧自貿區條例)和《遼寧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這兩部地方性法規均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據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戈平介紹,遼寧自貿區條例共九章六十三條,明晰了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原則和任務,緊扣遼寧自貿試驗區的定位,充分體現國務院批準的《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涉及的各項政策措施;明確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突出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立法理念,進一步明確了省政府、片區所在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省自貿試驗區建設的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片區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構建開放型經濟體系,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創新創業,為促進投資、貿易、金融等領域的持續創新預留了空間;建立了完善改革創新保障機制,明確了自貿試驗區應當建立健全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投資主體可以在自貿試驗區內創新開展各種投資活動,規定建立健全改革創新的容錯糾錯機制,規范容錯實施程序;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強調與國際通行規則相對接,建設統一的監管信息共享平臺,探索支撐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運行機制,探索建立集中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立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另一部獲表決通過的地方性法規《遼寧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則是將氣象災害防御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性法規,進一步提高遼寧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水平。該條例規定,“暴雨、暴雪、霾等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采取停課等措施”。
省氣象局副局長劉勇表示,我省將建立快速發布預警信息的“綠色通道”,確保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能夠快速插播和屏幕滾動播出,并實現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通過手機短信、手機客戶端等多渠道快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