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謝謝法官,謝謝你們開導、教育,謝謝給我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7月20日,一位在撫養費糾紛案中的被執行人拉著丹東市振安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手感慨地說。
原來被執行人張某與吳某經訴訟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張某每月支付700元作為孩子的撫養費,因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吳某申請強制執行。張某刻意躲避,被執行法官找到后,仍以沒錢、撫養費過高為由拒絕支付,而且態度十分強硬。執行法官多次做張某思想工作無果后,遂決定對其進行拘留,當辦理拘留移送手續時,張某泣不成聲,執行法官借被執行人思想受到觸動的時機,以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為出發點,充分了解當事人真實心理,找準問題癥結,使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終履行了相應法律義務。
近年來,振安區法院在執行涉家事案件糾紛中,注重思想教育,慎用強制措施,邀請基層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化解,巧妙運用道德與法律雙重手段,妥善執行涉家事案件,弘揚傳統美德,維護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