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日前獲悉,葫蘆島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制發了《葫蘆島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具體實施方案和責任分工》,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校園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全市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中小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向另一方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線十分重要。
欺凌防治工作將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為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學校將切實加強教育,組織開展家長培訓,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同時定期開展排查。已經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將依法依規處置,以學校為主嚴格規范調查處理,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督實施欺凌的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則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