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腳印留在執行路上 把口碑立在群眾心中
故事一:
櫻桃與法官
自2016年2月至今年6月,一民間借貸案被執行人譚某一直跟申請執行人和法院“躲貓貓”,為的是躲避3000元欠債。6月中旬,在大連市金州區法院近期開展的執行行動中,王偉法官找到了譚某的父母,一番勸解下來,譚某的父母愿意用新摘的櫻桃為兒子還債。申請執行人紀某卻犯愁了:“這200斤櫻桃給我,我怎么辦?”
“我們當時就合計,現在正是銷售櫻桃的旺季,每家每戶都有購買的需求,我們也不例外。”在向院領導確認“個人購買申請執行人櫻桃”不違規的情況下,該院微信群以及在場執行法官、法警的朋友圈中就出現了“剛摘的櫻桃有要的嗎?”“大的16元/斤,小的10元/斤”的銷售信息,半個小時后,80斤櫻桃賣出去了。王偉告訴記者,在幫忙分裝櫻桃的時候,他們還在附近小區銷售出去20斤左右。這一暖心舉動感動了申請執行人紀某,一場歷經兩年多的案件順利執行完畢了。
王偉法官說:
法官身份沒什么特殊,但我們可以用行動告訴所有人,什么是好,什么是善,什么是責任、什么是堅持,什么是熱愛。
故事二:
拖了大半年的115元
2017年12月,80多歲的張奶奶因房屋租賃糾紛被王某訴至金州區法院,法院判決張奶奶給付王某100元出租收益,并承擔15元訴訟費。張奶奶拒不履行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奶奶身邊無子女,沒有通訊工具,為了這115元錢,執行法官段希勇多次到張奶奶的出租屋去找她,要么是遍尋不見人,要么是心有怨氣“就是不還錢”。為了照顧高齡老人的身體和情緒,段希勇法官幾次耐心開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張奶奶被他的執著感動了,放下心中芥蒂,拿出了115元錢,還表達了歉意。
段希勇法官說:
無論是執行標的過億的案件,還是執行標的百余元的案件,我們都認真對待,從不含糊,“群眾事無小事”。
這些故事的背后,是金州區法院凝心聚力、多措并舉兌現“承諾”的樁樁件件:適用“分管副院長——執行局——執行團隊——執行組”模式,充實執行團隊人數至全院人數22%;在繼續做好所有案件的“四查”,開展“網絡司法拍賣”;面對被執行人抵觸情緒和現實困難,通過釋法明理、溫情調解,促進和解,實現“共贏”;實現院長、局長信訪接待常態化、制度化,落實信訪案件督辦見實效;充分運用執行懲戒措施,發揮威懾作用,提升執行案件效率;全面公開執行局長、審委會專職委員、執行法官的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暢通當事人與執行法官的聯系……數據顯示,今年1至5月份,該院受理執行案件2069件(新收1160件),執行到位資金7170萬元,人均辦案147.8件。該院執行指揮中心負責人張寶峰表示:“預計到年底,我們受案數量將達到4000余件,要想完成任務,人均結案必須達到200余件,我們要全力以赴攻堅‘執行難’!”
“我每天在執行群里看到大家發的工作進展和執行現場,那些配合、支持、體諒的相互鼓勵都讓我很感動,任何一份職業都有自己的辛苦,但我們心甘情愿地承受這些,我們的腳印在路上,責任在肩上,口碑留在了老百姓心里?!痹洪L徐捍東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