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8天之內圓滿執結了25件執行案件,這樣的高效執行發生在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30日,一位申請人告訴記者:“我們買了房子,就期盼著能早點拿到房產證,沒想到,費了好大勁、找了很長時間都沒辦成的事,法院的法官用了8天就給辦成了。這么快就執行了,說明法院的法官負責任,真心實意地為老百姓想事。給法院點贊,給法官點贊!”
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并在和解協議上簽字
這25位申請人是在2014年與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時,他們繳納了購房款,購買了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樓房和車庫。2015年12月,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陸續通知25位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按照要求,25位申請人繳納了物業費等各種費用。在對自己購買的房子進行裝修裝飾后,25位申請人于2016年12月份陸續正式入住。入住后,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遲遲未給申請人辦理房屋和車庫所有權證明。于是,25位申請人向葫蘆島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葫蘆島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被申請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協助申請人辦理房屋的不動產登記證及車庫相關的權屬證明;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5%的違約金。
可是,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并沒有按照裁決執行,于是,今年4月17日,郝某等25位申請人依據葫蘆島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書向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執行。葫蘆島中院執行法官蔡曉勇接手案件后,立即前往興城市不動產中心了解辦理不動產登記及車庫相關的權屬證明所需材料。隨后向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了解相關案情后,蔡曉勇得知,申請人與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由于斗氣導致案件到達如此地步。蔡曉勇耐心向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解釋了執行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本案申請事項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也一一耐心向被執行人作出解釋,講清楚利害關系,令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深刻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和法院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決心。與此同時,承辦法官也積極與雙方進行協調溝通,安撫申請人情緒。
4月25日,蔡曉勇第三次去見雙方當事人時,申請執行人主動讓出自身一部分權益,不再向被執行人追索仲裁費用。同時,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主動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并協助25位申請人辦理了房屋不動產證書。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并在和解協議上簽字,至此,這25件執行案件執行完畢。4月27日,在葫蘆島中院執行指揮中心,25位申請人高興地拿到了屬于自己的房產證。
承辦法官在執行客觀不能的重重困難下,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千方百計尋求穩妥化解案件矛盾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有效地破解“執行難”問題。被執行人興城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執行法官耐心細致做工作的過程為他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使其增長了法律知識,今后會吸取此案的教訓,更好地發展企業。雙方當事人對執行法官春風化雨般的工作態度及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連聲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