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充分發揮院長對審判工作的引領、示范和指導作用,近日,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尹憲科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了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酒后于居住地樓前持刀威脅在此維修暖氣的熱力公司工作人員,公安民警接警后趕到現場時,王某某持刀暴力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并將一名公安人員手部劃傷,嚴重妨害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序后,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持管制刀具暴力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依法從輕處罰。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當庭對被告人王某某作出判決。
隨著近年來公職人員被傷害事件的多發,院長親審妨害公務案件充分表達現代司法對于公職人員人身安全的關注和保護,有力彰顯了司法權威,保障了社會長治久安的積極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