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5月3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獲悉,省高院近日出臺《遼寧法院服務保障振興發展、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年工作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工作計劃》),旨在把握新定位、履行新使命、展現新作為,為遼寧省振興發展、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
圍繞遼寧省振興發展大局和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形勢任務,全省法院將服務保障經濟發展作為今后3年重點工作之一。助力優化營商環境,著力解決一批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司法問題,依法處理一批影響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件,啟動建設一批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服務項目,為優化遼寧省營商環境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破產重整企業識別、政府與法院協調、案件信息溝通、合法有序的利益衡平4項破產審判工作機制,促進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處置“僵尸企業”任務;依法保障國企改革發展,依法加大涉及國企判決執行力度和對抗拒執行、阻礙執行甚至暴力抗法行為懲治力度,圍繞國有企業發展開展調查研究,提升司法服務水平;依法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及企業合法權益,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涉產權案件,對確屬侵害產權的錯案依法予以糾正;嚴格依法公正高效辦理各類自貿試驗區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促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依法服務和保障精準脫貧,妥善審理涉及扶貧、貧困地區產業發展等案件,妥善化解扶貧工作中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加強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依法審理污染環境、亂墾濫伐、破壞耕地等環境資源案件,積極推進環境公益訴訟,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促進防范涉金融不良債權、房地產交易、地方政府債務等特定類型案件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傳遞,依法嚴懲非法集資、內幕交易等涉及面廣、危害性大的金融犯罪行為,充分保障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工作計劃》主要涵蓋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以及實施要求等5個方面內容,是指導全省法院做好今后3年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