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東港市公安局民警趕到河南省新鄉市,將外逃的一名涉嫌職務侵占案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劉某利用職務之便60多次支出公司項目款達48萬元用于個人花銷。
4月28日,東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某漁業公司報警,其公司員工劉某在某項目基地擔任出納員及保管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錢款支出共計48萬元,目前劉某已逃離失聯。
刑偵大隊接警后,立即組織警力對該案進行調查取證。經查,自2023年6月起,劉某在該項目基地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60多次支出公司項目款。經偵查,民警發現劉某已經逃至新鄉市,隨后,民警趕至新鄉市并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將劉某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