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獲悉,沈陽首個道路交通事故訴前調解服務中心在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洪大隊成立。該中心以減少當事人訴累、最大程度方便當事人為宗旨,開展交通事故訴源治理和社會矛盾化解工作。
據(jù)了解,該中心在于洪區(qū)委政法委的指導協(xié)調下,由區(qū)交警大隊、區(qū)人民法院、保險公司三個部門選派“交警事故處理員、保險公司理賠員、區(qū)法院員額法官、人民調解員”定期駐點道路交通事故訴前調解服務中心。將熟悉交通事故處理、保險公司理賠業(yè)務和法律規(guī)范工作的人員集合到一起,通過精準把握交通事故當事人的不同訴求,以“接地氣”的方式,講法律、擺道理、析利弊,耐心為當事人排憂解紛。
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于當事人提出調解意愿并在可調階段的交通事故,交警在案情分析后轉至“訴調服務中心”,聯(lián)動法院及保險公司進行調解。同時,不斷夯實多方取證基礎,通過詳實有效的證據(jù),為后續(xù)調解工作奠定基礎,實現(xiàn)第一時間就地化解。
對于自愿尋求訴前調解的當事人,不收取任何費用,并采取訴調案件跟蹤制度,提供一管到底的“管家式”服務,針對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遇到的“難點”,隨時提供相應幫助,為當事人排憂解難,真正做到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