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職務侵占行為會占用企業資金,降低企業對資金的使用效率,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嚴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近日,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辦案檢察官在辦理包某某等10人涉嫌職務侵占案過程中,兵分兩路,利用周末時間,奔走于沈陽市6家銀行,將7名涉案人員8張銀行卡內共計1160余萬元人民幣的資金凍結,及時保護了企業合法權益。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民營企業發展不易,更需要法治的呵護,檢察機關肩負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職責,打造更優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檢察履職的重要體現。檢察機關將繼續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依法、能動履職,深化“檢察護企”,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以高質效的追贓挽損工作,助推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努力實現辦案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