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遼寧長安網訊? ?2月7日17時,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視頻巡查過程中經人臉數據對比發現,一輛從凌海往錦州方向行駛的出租車駕駛人并不是該車車主,并且查詢不到該出租車駕駛人任何駕駛證信息。經調查,該出租車車主將車租給趙某,趙某又將該車租給安某,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 ? ? ? ? 通過進一步調查,第二轉租人趙某由于身體原因,試圖聯系一名替班司機,這時安某主動聯系到趙某,并以一天110元的價格將車輛租賃。在趙某向安某要駕駛證和營運證時,安某以忘在家里為借口并未當時向趙某出示,直到晚上安某將其朋友的駕駛證和營運證的信息照片通過微信聊天發給趙某,但由于趙某疏忽大意,并未對駕駛證和營運證上的信息核實,就導致安某套用他人的駕駛證和營運證信息將車輛開走。由于趙某不知情且認識到錯誤,民警對其進行教育并未追究其責任。
? ? ? ? ?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安某早在2018年、2020年、2023年先后被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松山交警大隊、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凌河大隊因為無證駕駛處罰過,此次出于僥幸心理,沒想到被交警查獲。民警對安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安某因無證駕駛營運車輛的行為,將被處以2000元罰款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編輯:于津津
校對:劉清
責編:梁健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