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建議發出后,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對184名涉毒人員違法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予以注銷并公告。”近日,省人民檢察院沈陽鐵路運輸分院收到了公安機關傳來的最新消息。
2023年,省檢察院沈鐵分院運用大數據監督模型,針對行政檢察履職中發現的部分戒毒人員違法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問題,協同省大數據局、省馬三家強制隔離戒毒所、公安機關三方,利用沈鐵兩級檢察機關的區位優勢,向五市公安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指出存在問題、督促及時履職,有效堵塞漏洞。
2023年8月,為全面摸清底數,省檢察院沈鐵分院向戒毒所調取近3年入所、出所戒毒人員數據2458條,商請省大數據局在全省機動車駕駛人數據庫中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關鍵字進行比對碰撞,生成可能存在涉毒人員機動車駕駛證未注銷及禁止期內申領駕駛證問題線索178條,以此形成檢察數據池,與公安機關數據做二次碰撞,實現三方數據融合互通。
經初步篩查,違法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涉毒人員分布在省內八市,省檢察院沈鐵分院由副檢察長牽頭,調動兩級檢察院力量成立聯合專案組,利用數字模型將公安機關掌握的數據與檢察數據池做比對,排除因數據庫更新不及時導致的無效線索后,最終形成涉及五市,包含機動車駕駛人基本信息、所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準駕類別、申領時間等詳細數據的涉毒人員違法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問題清單23條。
后經聯合專案組多次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審慎研究,檢察機關向案涉五市公安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整改。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對涉案涉毒人員違法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予以注銷,對于無法收回的證件依法公告作廢,維護法律嚴肅性;建議加強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與戒毒部門的信息互通,保證機動車駕駛人涉毒信息傳輸的及時性,從源頭封堵治理漏洞。
各地公安機關對檢察建議均高度重視,在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對案涉23名違法持證涉毒人員作出處理的基礎上,又主動排查出161名本地區應予注銷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合計對184名涉毒人員違法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予以注銷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