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東港市公安局新溝邊境派出所接到居民侯某報警,稱其停放在某小區路邊的奔馳車玻璃被砸碎,車內存放的12800多元現金和重約50克的黃金手鐲被盜。民警隨即展開調查工作,東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派員協助開展偵查工作。
民警查閱調取現場周邊監控,同時開展走訪摸排。受害人提供的一條信息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案發后,受害人多次接到一陌生男子的電話,先是告知其車玻璃被砸了,后又勸其不用報警,報警也破不了案,還不如報保險公司走保險好,最后甚至與被害人見面聊報保險的事。這名陌生男子的異常“熱心”,讓民警感覺不尋常,隨即對該名男子展開調查。經查,該名男子姓劉,現在東港某企業打工。民警發現該人在案發時段多次出現在現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為不打草驚蛇,民警以取證的名義通知其到公安機關作證。劉某如約來到派出所,在民警詢問過程中堅稱自己是過路人,看到有車被砸,便好心打電話通知,自己并未實施犯罪活動。辦案民警查看了劉某的手機,發現其手機中當天的搜索記錄中有“盜竊2萬元判多少年”的內容。民警詢問其為什么搜索這條信息時,劉某自知難圓其說,不得不承認了砸車玻璃盜竊的犯罪事實。
原來,劉某有過盜竊前科,最近手里缺錢,便想重操舊業搞點錢。當天1時,出來踩點時發現一輛奔馳車里放著包裹,隨即撿起路邊石頭將車玻璃砸碎,將車內財物盜走,共計盜竊財物價值4萬余元。當民警問及為什么要給被害人打電話時,劉某說盜竊后也害怕被抓,便自作聰明給被害人打電話,又換了衣服與被害人見了面,希望能轉移偵查視線,當民警通知其到公安機關作證的時候便預感到要“掉腳”,于是上網搜索了“盜竊2萬元判多少年”的信息。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