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直擊
2023年,全省化解矛盾糾紛28.4萬余件,其中通過聯動方式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2.4萬余件,矛盾糾紛基層一線化解率達88.7%。
全省現有市、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114個,鄉鎮(街道)矛盾調解中心1355個,“村(居)民評理說事點”16265個。
本報訊 日前,記者從省司法廳了解到,2023年,全省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共化解矛盾糾紛28.4萬余件,矛盾糾紛基層一線化解率達88.7%,均實現同比增長。
提升糾紛“化解力”必須有硬件保障。司法所承擔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務、社區矯正等10多項職責任務,全省司法所建設不斷規范,所均人員由2022年的3.7人達到2023年的4.5人,共有1287個司法所單獨或聯合建立黨支部,工作活力進一步激發。2023年,全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強化源頭預防,全力以赴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做到矛盾糾紛排查全面覆蓋,取得良好效果。
練好定分止爭“內功”,更要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工作機制。2023年,省司法廳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建立“四所一庭”聯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推進婚姻家庭及鄰里糾紛、勞動糾紛、醫患糾紛等9種類型糾紛先行人民調解,截至目前,各地通過“兩方”“三方”“多方”聯動方式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2.4萬余件,有效預防了個人極端案(事)件。一年來,我省持續推進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和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建設,“線上線下”培訓全省人民調解員(評理說事員)骨干、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評理說事員共計8.1萬余人次,組織動員退休老法官、老檢察官、老民警、老司法行政干警、老律師等專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同時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口頭案件工作標準和補貼發放流程,調動人民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