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法律制裁措施所發揮的重大作用,依法保證勝訴當事人實現權益。近期,大洼區法院通過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拘留措施,迫使被執行人履行判決義務,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22年,被執行人郝某駕駛三輪電動車于紅燈亮時通過交通崗,與申請人王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撞。事故發生后,王某被送去醫院救治,后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郝某卻拒絕承擔醫藥費和各項經濟損失。經大洼區法院判決,郝某依法賠償王某全部經濟損失16萬余元,郝某拒不執行判決。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法院依法凍結郝某的微信賬戶、支付寶賬戶和銀行賬戶,并對郝某采取限制高消費強制措施,納入失信名單。后經查明,郝某使用他人微信和銀行卡生活、工作,通過多方尋找,執行法官最終在郝某前妻住處將其帶回法院。
在執行法官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郝某仍態度惡劣拒不報告財產,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拘留措施。郝某被送至拘留所后,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并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分批次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