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老話說“再一再二不再三”,可這位駕駛人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法律紅線,兩次酒駕被抓后,竟然又第三次酒駕上路。近日,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沈河大隊民警在東陵路附近開展交通違法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小型車的駕駛人周某某有酒后駕駛嫌疑,經血液檢測,周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50.2毫克,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周某某曾在2019年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查處;2023年4月再次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刑事拘留,目前處于取保候審期間;這次又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被查獲。巧合的是,周某某3次酒駕均被沈河交警大隊查獲,其中兩次被查獲還是在同一地點。目前,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