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些路燈就像不定時‘炸彈’一樣,尤其是刮風天氣,燈頭一旦脫落后果不堪設想,現在路燈統一更換完成了,我這顆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近日,本溪市溪湖區人民檢察院“益美溪湖”公益訴訟檢察團隊就督促城市照明設施修繕維護監管職責案進行回訪時,“益心為公”志愿者楊某發出這樣的感慨。
今年7月,志愿者楊某向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提報公益訴訟線索稱:本溪市溪湖區溪湖東路、西路有5處路燈破損嚴重,存在安全隱患。“益美溪湖”公益訴訟檢察團隊實地走訪后發現,志愿者反映的5處照明設施燈臂嚴重破損,隨時可能脫落。“該區域為老城區,基礎設施‘超齡’應該不是個別現象。”隨著進一步查看,檢察官的想法得到了印證。7月19日,溪湖區檢察院對該線索進行立案調查,對該區域城市照明設施情況開展專項監督。
此次專項監督中,溪湖區檢察院邀請市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志愿者一同對涉案地點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發現,涉案路段數十個路燈存在燈臂銹蝕嚴重、燈頭缺失、路燈底部開關蓋脫落致電線外露等情況,有漏電、折斷、脫落、傾倒等危險。
“涉案路段為學校門口、早市等人員密集地區,其中河西天橋路段是早市擺攤區域,長達1200余米,日常有攤販230多戶,來往購物人群更是不計其數,老化損壞的路燈桿對河西天橋早市擺攤商戶及采買購物群眾等需要長時間在路燈下停留的人群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采訪中,辦案檢察官施吉全說。
明確對照明設施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單位后,溪湖區檢察院立即向該單位制發檢察建議,建議以預防為主,及時更換和修復破損的照明設施,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完好和運行正常。該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對涉案路燈進行更換、修復,并對溪湖東路、西路涉案路段以外的所有路燈進行全面排查。經過數月工作,近日,溪湖東路、西路的路燈更換維護工作全面完成,共計更換修復路燈155盞。
日前,溪湖區檢察院邀請市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志愿者作為聽證員,就相關行政單位是否已經依法履行職責、檢察建議內容是否已整改,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員一致認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監督有力,行政單位積極履職整改,解決了多年來懸在群眾頭頂上的安全隱患。根據行政機關整改實際,參考聽證會意見,溪湖區檢察院于日前作出終結案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