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期,岫巖滿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對歷年沒有辦結的行政、刑事案件進行梳理,查找偵辦線索。在梳理未辦結的行政案件中,發現2017年辦理的岫巖至新甸鎮客車上一起盜竊乘務員錢包案件始終未辦結。民警查看卷宗時發現一名男子有作案嫌疑,便驅車30余公里來到嫌疑人當時下車的具體地點。
通過走訪排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劉某(原戶籍地址岫巖縣龍潭鎮,35歲,男)全家于2012年遷往大連市甘井子區,隨后,民輔警前往大連實施抓捕工作,經過連續2天的摸排工作,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抓獲。劉某對盜竊岫巖至新甸鎮客車乘務員王某黑色珍珠魚錢包內1600余元人民幣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