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手里剛剛收到的法院傳票,小雨(化名)徹底傻了眼。2015年3月,小雨在某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隨后她利用信用卡反復透支消費,直到2022年8月,小雨欠下包含本金、利息、違約金、分期手續費共計約10萬元的債務,因未能按約定及時歸還欠款和給付相關費用,被銀行起訴至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
沈河區法院地處區域性金融中心,這樣的信用卡糾紛屢見不鮮。今年年初至11月,該院受理的審判、執行信用卡糾紛案件已逾2萬件。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發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信用卡監管政策維護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議書》(法建[2023]2號,以下簡稱“二號司法建議書”)。“二號司法建議書”從人民法院受理涉信用卡案件整體情況出發,調研、分析了導致信用卡糾紛數量大、增長快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應建議。
“我們將收案量居高不下的信用卡糾紛作為關注重點,主動思考、梳理類案成因,希望以一種‘面對面’的方式深入開展司法建議,讓司法建議更生動、更具體。”該院審管辦主任班蕊說。
日前,圍繞貫徹落實“二號司法建議書”精神,該院組織召開金融企業座談會,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高鐵軍,專職委員吳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王卉到會指導。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代表參加座談會。
“我院近年來信用卡糾紛案件增長迅猛。面對信用卡糾紛在審執過程中普遍存在的調解率低、執行到位率差等特點,我們呼吁各金融機構以‘二號司法建議書’為指導,建立科學的客戶信用評估體系,明確借款人詳細信息,并壓實銀行自行清收責任,從源頭減少糾紛產生。”沈河區法院副院長馬克瑞在會上表示。
“銀行的訴前催收效果整體不理想,訴源治理難度較大。”“在實際工作中,確實存在借款人的失聯狀態無法修復的情況。”與會的金融企業代表就催收工作現狀紛紛發言。
隨后,參加會議的法官從立、審、執各環節對信用卡糾紛的工作現狀進行分析研討,并就雙方共同協作從源頭減少信用卡糾紛數量、切實加強金融領域多元解紛機制等方面與金融企業代表進行深入交流。高鐵軍圍繞貫徹落實“二號司法建議書”作總結發言,他表示,將以沈河區法院為試點,搭建相對穩定的信用卡案件調解平臺,建立有實效的訴前解紛機制,探討支付令在信用卡糾紛案件中的使用場景,提高解紛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