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沈陽鐵路運輸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充分發揮府院聯動解紛機制的作用,力促糾紛源頭化解,圓滿處理一起涉民生行政案件。
市民李某因征收補償問題多年未得到解決,向某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后未能獲得支持,向沈鐵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審理過程中,法官王崇源發現李某因補償問題導致了生活困窘的情況,通過研判案情,認為本案審查的客體是復議機關作出的不予受理復議決定,并未涉及原告急需解決的征收補償核心訴求,原告的征收補償問題應通過原行為機關履職才能得到實質性的解決。
王崇源向某市政府發出書面溝通函后,推動某市政府啟動了監督程序,原行為機關快速履行征收補償職責。案件圓滿解決后,年過半百的李某送來了寫有“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的錦旗,用淳樸真摯的話語反復表達對法院依法能動履職,切實回應群眾司法需求的肯定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