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請參與編寫的同志往前排站,大家看鏡頭。”11月3日,鞍山法院類案裁判研討座談會在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
會議首先將定版印刷的第一批《類案裁判規則系列指引》叢書發給編寫者。兩級法院參與這套百萬字叢書編寫的法官代表們在攝像機前手捧自己的“作品”留下了合影。
簡單的儀式后,研討座談會正式開始。“大家都提前拿到了案例材料,是個小案子,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爭議比較大。”鞍山中院民一庭負責人劉曉強拋出今天的正題,“村民小組組長李某在沒有經過村民會議的情況下,與乙公司簽訂了山林股權轉讓協議,沒有參與到表決的村民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協議無效。請大家結合請求權基礎,闡述效力認定的依據。”
有效還是無效?思考過程是怎樣的?在接下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里,從基層人民法庭庭長、中院民事審判團隊審判長到兩級法院分管民事、刑事、執行的院領導、院長等20人上臺闡述自己的裁判觀點和論證過程。
“裁判要做到精準、妥當、平衡,學會學習比學習本身更重要。”作為壓軸發言的嘉賓,鞍山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林揭曉了出題組的解題思路,“通過這一個案例,我們在座的各位同事應當對法官的裁判思維的形成對統一類案裁判尺度的影響有了更加深刻的感受,不僅山林轉讓,關鍵是大家今后遇到類似的案件要學會如何研判爭點,準確適用法律,讓法條有的放矢。”
據介紹,作為鞍山中院2023年初啟動的重點工作“一號工程”的組織全市法院90余名業務骨干編寫類案裁判指引的初衷,是為了統籌解決全地區類案裁判尺度不統一、初始案件質量不高的問題,而裁判尺度統一的背后,是審判思維的共同養成。
鞍山中院將通過專題培訓、類案研討等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著力提升法官對法律的理解與適用能力,做實做細類案裁判指引編寫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