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針對物業行業監管部門的司法建議獲得積極反饋之后初見成效,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收案量有了明顯下降。現在,收繳物業費慣例節點再次到來,業主對于高質量物業服務的急難愁盼、物業服務企業對于回收經營現金流的客觀需求成為了瓦房店市法院立案庭和城區派出法庭的法官們放心不下的“心頭事”。
齊聚一堂聊服務
“民生需要保障,營商環境也要優化,既然矛盾風險是潛在的,那么我們就主動出擊,止訟于未發,先把實事做起來!”瓦房店市法院嶺東人民法庭庭長孫志宏與立案庭副庭長沈海潔、欒雪研判之后,一拍即合,起草文書、分析類案、聯絡社區和企業,3人分工協作,迅速組織起一場別開生面的座談會。這場座談會涉及法院、大連經理人聯合會房地產物業行業工作委員會瓦房店分會、市內4個重點街道社區、具有行業代表性的4個物業服務企業,4方主體齊聚一堂,共同致力于提升瓦房店市物業服務品質,最大限度化解誘發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潛在風險。
標本兼治開良方
“治標為先,治本為要,標本兼治。”如果把個案的審理比作治標,那么凝聚著審判經驗的司法建議便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治本“良藥”。在本次座談會上集中發布的司法建議即是圍繞物業合同糾紛在參加座談的重點社區、代表性企業的個案特點形成的“靶向式”司法建議,涵蓋完善物業費收繳工作流程、強化契約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履行公開公示業務、延伸物業服務功能等方面,直面問題、導向精準。嶺東法庭庭長孫志宏,立案庭副庭長沈海潔、欒雪在聽取被建議單位意見和企業經營的實際困難的基礎上,理論聯系實際,以案釋法,向被建議單位逐一講解每一項司法建議的起草動因、具體事例、法律規定、責任分配、業主訴求、效果期待,分析司法建議的可行性,與被建議單位共同研究推動問題整改的實現路徑,爭取被建議單位對司法建議的認可和理解,最大限度掃除司法建議落地落實的認知障礙。
件件回函見成效
“我司深感貴院對物業服務管理、服務功能延伸等方面提出的建議具有極強的操作性,我司領導親自掛帥組織客服、工程維修、保潔、秩序維護、電梯維保單位針對小區目前存在的問題全面梳理。”“我司近期將重點解決業主房屋漏水問題,對公共區域加強維修力度,對已超質保期且漏水嚴重的房屋,我司將配合社區、街道、住建局現場調研、論證,盡快推進啟動房屋維修基金申請工作,確保業主安居樂業。”“我司今后堅決杜絕因追求利潤而減少物業成本開支的現象,全力避免因物業服務質量而引發與業主之間的物業糾紛。”……一份份回函內容所折射出的不僅是物業服務企業的反饋,更承載了其鄭重誠懇的履約承諾。瓦房店市法院立案庭、嶺東法庭積極探索止訟于未發,通過司法建議這種柔性監督方式有效溝通、及時協調、對癥下藥,督促物業規范服務方式,贏得了街道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廣大業主的認可,有效實現了訴源治理,彰顯了剛性效果。
俗話說:“買房一下子,物業一輩子。”在瓦房店市法院法官們的眼里,物業管理服務從來不是不起眼的“小問題”,其中關系著基層社會治理、業主切身利益、群眾安居樂業的“大民生”。“禁微則易,救末者難。”瓦房店市法院加強司法建議的精準性、可操作性,善用、活用司法建議這一柔性制度,著眼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不斷續寫能動司法新篇章,努力實現向“雙贏多贏共贏”的飛躍。
座談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