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感謝法院,感謝調解員,終于把我的鬧心事解決了……”近日,遼陽市太子河區(qū)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事糾紛。
郎某到駕校報名學車,交付學費3250元后因身體不適決定放棄學車,但與駕校溝通后,駕校不同意將學費全額退還,要求扣除500元學費。郎某對此不予認可,故到法院咨詢立案。
該案轉到人民調解中心后,調解中心工作人員利用“十一”假期時間,到駕校為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工作人員耐心、細致地調解后,駕校決定扣除100元學費,剩余學費返還給郎某。雙方當即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
據了解,為協同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方便百姓就近解決糾紛,太子河區(qū)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在訴訟服務大廳為人民調解員設立調解工作室,調解員每周一、周三在大廳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當事人到訴訟服務大廳后,訴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指導人民調解員到人民調解中心進行調解,對不符合或者不接受人民調解的,引導、協助當事人進行立案,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編輯:王懷實
校對:劉清
責編:梁健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