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東北的法官到河南來了?”這條評論出自于日前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官方直播中,而評論中的“東北法官”正是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法官秦木和助理劉金金。是什么原因讓他們橫跨兩省去往南陽市呢?
時間追溯到2022年2月,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經法院主持調解出具調解書,被告李某應給付原告田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50萬元,采用分期方式給付。然而,在調解之后,被告并未按時履行支付義務,原告多次催要無果,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秦木接到申請后,聯系被執行人的同時深入了解案情,在電話溝通中,申請人表示,自己身患重病,被執行人的欠款正是自己的“救命錢”;被執行人雖然態度良好,但一直用言語搪塞。通過查控系統也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此時,申請人也提供了新的線索:“被執行人的公司現在在天津,人也在天津,你們可以去天津嗎?”秦木聽后立刻讓助理對案件材料進行整理,準備出發之際,申請人又一通電話打來,“秦法官,他不在天津了,到河南去了,你能改道去河南嗎?”秦木立刻向局里匯報,同時與河南省南陽市當地法院取得聯系,請求其協助。
南陽市法院對此高度重視,派出法官與法警直接到達被執行人所在公司。見到被執行人后,秦木向其表明來意,并告知其拒不執行將會被依法拘留的法律后果。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被執行人當場履行10萬元,并承諾分期還清其他欠款。
執行有據,執法有力。在南陽市法院的高度配合協助下,該執行案件終于有了結果。
“你們的執行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感謝你們1700公里的奔波。”這趟往來遼寧、河南1700公里的執行之路,丈量的是路途,收獲的是民心,傳遞的是關懷,更彰顯了鐵西區法院執行局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