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營口政和陽光行政復議調解工作室”成立,意味著營口市品牌行政復議調解室又多了一名成員。營口市司法局行政復議科科長崔法棟介紹,行政復議調解工作室是營口市在成立市政府行政復議(行政爭議)調解工作室基礎上,適應行政復議工作形勢發展的創新舉措。
記者瀏覽工作日志,里面是滿滿的干貨。一則因廣告牌被人損壞而引發的行政復議案件吸引了記者的注意:今年3月10日,營口市公安局西市分局對涉案的7名申請人分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7名申請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7名申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向營口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當日受理了復議申請。復議機關主持召開了聽證會,充分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辯論意見。辦案人員發現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裁量過重。辦案人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雙方當事人同意和解,被申請人主動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變更行政處罰決定為罰款500元,申請人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終止決定。
記者了解到,調解工作室的職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調解工作相關規定,開展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工作,促成行政爭議以調解方式化解;協助指導各縣(市)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和市直重點執法部門開展行政爭議調解工作等。調解工作室推進行政爭議調解府院聯動制度化,為人民群眾提供更有效的解決糾紛渠道,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