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機制,9月20日,沈陽市司法局在大東區召開“四所一庭”聯動工作推進現場會。
會上分享了“四所一庭”聯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成果,各“四所一庭”聯動工作成員單位就各自單位主要舉措和做法交流發言。沈陽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對全市“四所一庭”聯動工作進行部署。
會議提出,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構建矛盾糾紛化解體系。要抓住關鍵,突出機制,建立“四所一庭”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建立研判會議制度。要加強組織領導、優化資源配置、加強工作保障,將調解工作前移到最初期、最基層、最前沿,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事發當地、涉事人群,著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