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感謝法官,僅用3天時間就解決了我們兩家企業的問題!”近日,阜新某發電公司負責人向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說道。
原來,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阜新某發電公司與阜新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判決阜新某公司自行拆除、運走其在阜新某發電公司土地上的相關設備并及時恢復原貌;阜新某發電公司一次性賠付阜新某公司980余萬元。
判決生效后,雙方均未上訴,沒成想卻在履行期屆滿后同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什么原因不上訴卻需要強制執行?法院又做了什么讓當事人如此滿意?帶著疑問,記者走進阜新中院一探究竟。
該院執行一庭庭長韓流告訴記者,案情其實很簡單,就是雙方缺乏信任,導致判決未如期履行。阜新某發電公司怕阜新某公司收到賠償款后不拆除設備,阜新某公司也怕履行義務后拿不到賠償款。
“說白了,兩家企業之間需要一個‘擔保人’。”韓流一語中的。
兩家企業不約而同想到了法院。
受理案件后,韓流第一時間找到雙方企業,詢問未履行生效判決的原因。在了解主要癥結后,法院馬上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明確阜新某發電公司按照生效判決將執行款交至法院賬戶,阜新某公司限時拆除在該發電公司土地上的設備設施。
有了法官當“擔保人”,雙方都放下了隔閡。次日,阜新某發電公司便將賠付款、鑒定費、訴訟費等共計1000余萬元匯入法院賬戶,而阜新某公司也開始啟動相關設備的拆除工作。
為確保執行過程有序高效,執行法官不顧夏日炎熱,多次深入案涉企業現場,督促雙方及時履行判決義務。7月24日,記者隨同阜新中院執行指揮中心主任周立喜和執行員徐立奇再次來到現場,查看拆除進度。
記者在現場看到,拆除工程已接近尾聲,幾臺鏟車正在將拆除下來的廢鋼板裝到貨車上。
“再有幾天,拆除工程就全部結束了。”了解到拆除工程進行順利,阜新某發電公司特別高興,連連說:“法院幫我們企業解決了大問題,太感謝你們了!”
截至記者發稿,該案已經全部執行完畢。該案的高效執結,不僅未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而且在最短時間內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難題,贏得了兩家企業高度認可。
法官在執行現場查看拆除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