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法官不僅調解了我們的矛盾,還引導我們對出資修繕下水管道達成共識。”經過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調解后,一起鄰里糾紛的當事人高高興興走出法庭。
原來,某住宅樓二樓下水管道返水造成財務損失,二樓業主認為是樓上鄰居不當使用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最終造成其家中財物損失,故將樓上鄰居全部訴至法院。
庭審中,被告否認原告家中財產損失系由被告使用下水管道不當造成,對原告提出的賠償數額也不認可。
開庭審理過程中,法官一直耐心疏導被告的情緒,認真調查案件事實。隨著審理和疏導工作的不斷深入,雙方當事人逐漸從“劍拔弩張”的緊張氣氛轉變為平心靜氣、面帶笑容的溝通對話,案件最終調解解決并當場給付。
編輯:于津津
校對:劉清
責編:馮羽竹
審核:杜洪宇